2012年第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准苯甲酸及其钠盐等17种食品添加剂和酪蛋白磷酸肽等4种营养强化剂扩大使用范围及用量,批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
.关于批准部分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扩大使用范围及用量的公告[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12,24(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