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核,现批准二氧化硫 等20 种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1,3 二油酸- 2 - 棕榈酸甘油三酯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将硫酸铜 列入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名单。 特此公告。 附件: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及食品营养强化剂、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新品种(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10 年第1 号[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10,22(2):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