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15 TS972.15
目的评价《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在泰州市856家餐饮单位的实施情况。方法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取20%的餐饮单位,按照《规范》的要求,自行设计评分表,分硬件设施到位情况与软件管理资料进行量化评分。硬件设施全部到位、软件管理分达到75分及以上为达标线。结果经营面积在500m^2以上的大型餐饮单位达标率在80,0%以上,而低于150m^2的小型餐饮单位的达标率仅为61,2%,二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表明低于500m^2的中小型餐饮单位,尤其是低于150m^2的小型餐饮单位是《规范》推行的难点。不达标的主要因素是独立的餐用具洗消间不能及时到位。对于需经常清洗的场所,《规范》规定的贴1.5m以上的墙裙,在推行中效果不理想。网孔小于6mm的防鼠网宜全程封堵下水道。独立隔间应设置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卫生标准,如餐用具洗消间的面积、内部卫生设施等。保洁间设置为独立隔间的饭店面积可适当放宽。结论《规范》推行的难点是中小型餐饮单位。有关部门在设置卫生标准时,应考虑推行的可操作性。
陈东周,孙正太,浦政轶,张晓灵.《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效果浅析[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