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质量技监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商局、经委、商委、农业 (牧 )厅局、公安厅局、药监局、各军区、各军兵种卫生部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国发 [2 0 0 1]1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国办发 [2 0 0 1]32号 )和全国第二次打假联合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 ,食品打假专项斗争由卫生部、质检总局会同工商总局、国家经贸委、农业部等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精神 ,调动一切力量 ,集中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