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法监司关于“能否在青豌豆、黄豆中添加果绿着色剂请示”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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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法监食便函 [2 0 0 1]83号重庆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能否在青豌豆、黄豆中添加果绿着色剂的请示”收悉。现回复如下 :河北省黄骅市滨海化工厂生产的果绿是一种复合添加剂 ,依照《食品添加剂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复合食品添加剂中各单项物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而GB 2 76 0— 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未规定果绿中主要成分柠檬黄、亮蓝可用于青豌豆、黄豆。因此 ,该厂生产的果绿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青豌豆、黄豆浸泡着色出售。此复。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二○○一年四月十六日卫生部法监司关于“能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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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法监司关于“能否在青豌豆、黄豆中添加果绿着色剂请示”的复函[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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