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卫生标准示范县工作指标》和年实际工作50周,结合我县人口28万余和1220家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实际;年食品生产经营者月、季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时,食品卫生监督员工作量计算方法和结果如下:532户冷饮、饮食、熟肉、豆制品、乳制品业,Li=∑M.N.n=532×8×1=4256;688户其他食品业,Li=∑M.N.n=688×4×1=
周天荣.浅析县级食品卫生监督机构配备监督员数量[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19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