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在食品卫生检验方法中规定了部分食品采样数量,抽样方案多为(1/0)和百分比抽样;《食品卫生监督员工作规范》中曾提出批量的平方根加一方案,但这些方案存在缺点:对一批产品质量鉴别能力很差。样本大时,容易将质量好的一批产品判为不合格。样本小时,容易将质量差的一批产品错判为合格。当 n=1时.即使不合格品率为50%,接收概率仍有50%。另外,这些方案对同一质量水平的产品.由于批量的不同而要求严宽
刘昭彦,杜莉,张志香.食品卫生抽样检验方案探讨[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19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