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发的《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防止人们无病吃药或假冒名贵药物性食品欺骗群众,我们于1988年5月组织长沙、郴州、津市、衡山、宁远等五市、县的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对当地的加药食品进行了调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调查对象、方法和内容长沙、郴州、津市三市市区及衡山、宁远二县县城副食品商店,均为本次调查对象。采取询问、察看和填表记录等方法调查加药名称、加入药品品种(以包装标签上所注
朱水芝,杨家明,谢开斌.湖南省加药食品调查报告(摘要)[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19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