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3月14日晚在遂溪县港门镇吴家岭发生一起外地民工共11人(均为男性,年龄最小16岁.最大33岁),误食河豚鱼引起食用者11人全部中毒,其中8人死亡的恶性中毒事件,现报告如下:发病与临床经过:事发当天下午4时许湖南邵阳县民工伍××到港门镇买回4条共4.5公斤重的鱼,当晚加工除去内脏,保留肝脏,切成小块加水煮约20分钟.于傍晚7点半开始供11名民工进食,同时饮散装米酒约1公斤.进食约20分钟11人先后出现不同程度的胃部不适,腹痛,恶心,呕吐,口唇、舌
符林学,邓峰,欧鸿强,陈士尧,宁工红,欧阳桂.误食河豚鱼引起恶性中毒事件的调查报告[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1991,(3).